Kuji Farm Co., Ltd.(以下簡稱「本公司」)訂定了以下隱私權政策(以下簡稱「本政策」),說明本公司於本網站提供的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中,關於用戶個人資訊的處理方式。
第1條(個人資訊)
「個人資訊」係指個人資訊保護法所稱之「個人資訊」,係指關於生存個人之資訊,透過該資訊所包含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地址、電話號碼、聯絡方式等記述,可識別特定個人之資訊,以及容貌、指紋、聲紋相關資料,以及健康保險證的保險者號碼等,僅憑該資訊本身即可識別特定個人之資訊(個人識別資訊)。
第2條(個人資訊的收集方法)
本公司在用戶進行註冊時,可能會詢問姓名、出生年月日、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銀行帳戶號碼、信用卡號碼、駕照號碼等個人資訊。此外,本公司亦可能從用戶與合作夥伴之間發生的、包含用戶個人資訊的交易記錄及結算相關資訊,向本公司之合作夥伴(包含資訊提供者、廣告主、廣告投放對象等。以下簡稱「合作夥伴」)等收集相關資訊。
第3條(收集、利用個人資訊的目的)
本公司蒐集、利用個人資訊之目的如下。
- 為提供、營運本公司服務
- 為回覆使用者之詢問(包含進行本人確認)
- 為發送關於使用者所使用服務的新功能、更新資訊、活動等以及本公司提供的其他服務之電子郵件通知
- 為進行維護、重要通知等必要聯繫
- 為識別違反利用規約之使用者,或意圖以不正、不當目的利用服務之使用者,並拒絕其利用
- 為讓使用者瀏覽、變更、刪除自身註冊資訊,以及瀏覽利用狀況
- 為向使用者收取付費服務之費用
- 上述利用目的附隨之目的
第四條(利用目的之變更)
- 本公司僅在合理認為變更後之目的與變更前具有關聯性時,始變更個人資訊之利用目的。
- 若變更利用目的,應以本公司所定之方式,通知使用者或於本網站上公布變更後之目的。
第五條(個人資訊之第三者提供)
- 除下列情況外,本公司不會在未事先取得使用者同意之情況下,向第三者提供個人資訊。但符合個人資訊保護法或其他法令規定之情況除外。
- 為保護個人生命、身體或財產之必要,且難以取得本人同意時
- 為增進公共衛生或促進兒童健全育成之必要,且難以取得本人同意時
- 為配合國家機關或地方公共團體,或其委託者執行法定業務之必要,且取得本人同意可能妨礙該業務之執行時
- 事先告知或公布下列事項,且本公司已向個人資訊保護委員會申報時
- 利用目的包含向第三者提供
- 提供予第三者之資料項目
- 提供予第三者之手段或方法
- 應本人要求停止向第三者提供個人資訊
- 受理本人要求之方法
- 雖有前項之規定,但在下列情況下,該資訊之提供對象不視為第三者。
- 本公司為達成利用目的,將個人資訊之全部或一部委託予他人處理時
- 因合併或其他事由而繼承事業時提供個人資訊的情況
- 與特定對象共同利用個人資訊,且預先告知當事人或使其容易知悉共同利用的旨趣、共同利用者的範圍、利用者的利用目的以及負責該個人資訊管理者的姓名或名稱時
第6條(個人資訊的揭露)
- 當事人請求揭露個人資訊時,本公司將毫不遲延地予以揭露。但若揭露後符合下列任一情況,則可能不揭露全部或部分內容,若決定不予揭露,將毫不遲延地通知當事人。
- 可能損害當事人或第三者之生命、身體、財產或其他權益時
- 可能對本公司業務的適正執行造成顯著障礙時
- 其他違反法令之情況時
- 儘管有前項規定,原則上不揭露履歷資訊及特性資訊等個人資訊以外的資訊。
第7條(個人資訊的更正與刪除)
- 使用者若發現本公司所持有的個人資訊有誤時,可依本公司規定的程序,請求本公司更正、增加或刪除(以下稱「更正等」)個人資訊。
- 本公司在接獲使用者前項請求後,若判斷有必要回應該請求時,將毫不遲延地進行該個人資訊的更正等。
- 本公司在依前項規定進行更正等,或決定不進行更正等時,將毫不遲延地通知使用者。
第8條(個人資訊的停止利用等)
- 當事人若以個人資訊的處理超出利用目的範圍,或以不正當手段取得為由,請求停止利用或刪除(以下稱「停止利用等」)個人資訊時,本公司將毫不遲延地進行必要調查。
- 本公司在依前項調查結果,判斷有必要回應該請求時,將毫不遲延地進行該個人資訊的停止利用等。
- 本公司在依前項規定進行停止利用等,或決定不進行停止利用等時,將毫不遲延地通知使用者。
- 儘管有前兩項規定,若停止利用等需支付高額費用,或有其他難以進行停止利用等的情況,但可採取必要措施以保護使用者權益時,將採取該替代措施。
第9條(隱私權政策的變更)
- 除法令或其他本政策另有規定事項外,本政策內容得在不通知使用者之情況下進行變更。
- 除本公司另有規定外,變更後的隱私權政策自發布於本網站時起生效。
第10條(諮詢窗口)
若欲確認本政策相關事項,請聯絡表單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