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ji Farm Co., Ltd.(以下简称“本公司”)制定了以下隐私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关于在本网站上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中用户个人信息的处理。
第一条(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是指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定义的“个人信息”,即关于生存个人的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地址、电话号码、联系方式等描述可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以及面貌、指纹、声纹相关数据,以及如健康保险证的保险人号码等仅凭该信息本身即可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个人识别信息)。
第二条(个人信息的收集方法)
本公司在用户进行注册时,可能会询问姓名、出生日期、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银行账户号码、信用卡号码、驾驶执照号码等个人信息。此外,本公司还可能从本公司关联方(包括信息提供方、广告商、广告投放方等;以下简称“关联方”)等处收集用户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包含用户个人信息的交易记录及结算相关信息。
第三条(收集和利用个人信息的目的)
我们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如下。
- 为提供和运营本公司服务
- 为回应用户的咨询(包括进行身份验证)
- 为发送有关用户正在使用的服务的新功能、更新信息、活动等以及本公司提供的其他服务的通知邮件
- 为进行维护、重要通知等必要的联系
- 为识别违反使用条款的用户或以不正当、不当目的试图使用服务的用户,并拒绝其使用
- 为使用户能够浏览、修改、删除其注册信息以及浏览使用状况
- 为向用户收取付费服务的费用
- 与上述使用目的相关联的目的
第4条(使用目的的变更)
- 本公司仅在合理认为变更后的使用目的与变更前具有相关性的情况下,方可变更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 在变更使用目的的情况下,本公司将通过规定的方式通知用户或在本网站上公布变更后的目的。
第5条(个人信息的第三方提供)
- 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不会在事先征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但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除外。
- 为保护个人生命、身体或财产的必要时,且难以获得本人同意时
- 为增进公共卫生或促进儿童健全成长有特别必要时,且难以获得本人同意时
- 在需要配合国家机关或地方公共团体或其委托方执行法定事务时,且获得本人同意可能妨碍该事务执行时
- 事先告知或公布以下事项,并向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进行申报时
- 使用目的包含向第三方提供信息
- 向第三方提供的数据项目
- 向第三方提供信息的手段或方法
- 应本人要求停止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 接收本人要求的受理方法
- 尽管有前款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该信息的提供方不被视为第三方。
- 本公司为达成使用目的的必要范围,将个人信息处理的全部或一部分委托给第三方时
- 因合并或其他事由而继承事业时提供个人信息的情况
- 在与特定方共同利用个人信息时,若事先已告知本人或使其容易获知共同利用的个人信息项目、共同利用者的范围、利用者的利用目的以及负责该个人信息管理者的姓名或名称,则无需另行通知。
第6条(个人信息披露)
- 当本人要求披露个人信息时,本公司将毫不迟延地向其披露。但是,如果披露会涉及以下任一情况,则可能不披露全部或部分内容,若决定不披露,将毫不迟延地通知本人。
- 可能损害本人或第三方的生命、身体、财产或其他权利利益时
- 可能对本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显著障碍时
-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 尽管有前款规定,但除个人信息以外的信息,如历史信息和特征信息等,原则上不予披露。
第7条(个人信息的订正和删除)
- 当用户持有的本人个人信息有误时,可根据本公司规定的程序,向本公司请求订正、添加或删除(以下称“订正等”)个人信息。
- 本公司在收到用户前款请求后,若判断有必要满足该请求,将毫不迟延地对该个人信息进行订正等。
- 本公司在根据前款规定进行订正等,或决定不进行订正等时,将毫不迟延地通知用户。
第8条(个人信息的停止利用等)
- 当本人以个人信息处理超出利用目的范围,或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为由,要求停止利用或删除(以下称“停止利用等”)个人信息时,本公司将毫不迟延地进行必要的调查。
- 根据前款调查结果,若判断有必要满足该请求,将毫不迟延地对该个人信息停止利用等。
- 本公司在根据前款规定停止利用等,或决定不停止利用等时,将毫不迟延地通知用户。
- 尽管有前两款规定,但若停止利用等会产生巨额费用,或在停止利用等有困难的情况下,为保护用户权利利益而采取必要替代措施时,将采取该替代措施。
第9条(隐私政策的变更)
- 除法律法规或其他本政策另有规定的事项外,本政策的内容可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进行变更。
- 除非本公司另有规定,变更后的隐私政策自在本网站上发布之时起生效。
第10条(咨询窗口)
关于本政策的疑问,请通过联系表单联系。